1、本系统适合卢湾区参加继续教育补培训的会计人员;
2、上海市财政局认可会计人员通过本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过程和结果;
3、通过互联网上网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学员可前往以下地点,办理缴纳培训费用:建国西路154号2号楼211室
电话:64152800
4、参加网上培训的学员学满规定课程,方可参加由财政局统一安排的考试,参加考试请预先在网上申请,考试时间详见预约考试考期安排。
5、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截止到当年度12月第二周周日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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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财政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方便会计人员的学习,上海市卢湾区财政局推出上海市卢湾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补培训,现开设新会计准则、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两税合并专家透析等网上课程。
学员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学满规定课时并通过由财政局组织的统一考试后,由相关单位协助办理会计继续教育证书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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